根据中央企业团工委对在京中央企业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各阶段的任务要求和考核要求,制定我院各团支部的教育活动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见附件),现将评分方法作如下说明:
1、各团支部根据支部在每个阶段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检,自评达标后,认真填写自评总结,报经同级党组织进行评审,审核同意后,上报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办公室考核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转入下一阶段工作。
2、对活动的宣传动员、学习教育、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分别考核,每阶段基础工作部分总分值100,采取扣分方式考核,不计负分。特色成果部分总分值上不封顶,采取加分方式考核,不重复计分。
3、根据考核总得分,划入到相应的等级,优秀(85以上)、合格(75—85)、不合格(75以下)。总得分在75分以下的,延长教育时间,及时整改,直至合格。
附: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团支部考核评分表(下载)
200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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