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工作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对矿冶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起着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以下简称矿冶总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矿冶总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确保公平、公正、科学。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复试组织管理
(1) 矿冶总院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研究生部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由院主要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及学术带头人、组织纪检部门和研究生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和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院长作为招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研究生部主任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全面领导、统筹、协调招生复试工作。研究生部统一管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培训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工作以及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审核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成立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复试工作小组由各专业研究所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和研究生部负责人组成,负责各专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人员、场地、设备准备及复试组织实施工作;复试小组由各专业学术带头人、导师、研究生部工作负责人组成,每个专业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5人,每组设组长1名,负责具体复试工作。
各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加强复试小组人员遴选、培训和管理,健全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规范复试工作人员及复试小组成员行为,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复试录取期间,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研究生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组考不规范行为。要严肃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妥善处理好复试、录取环节的争议,避免炒作,引发不稳定因素。
三、复试准备工作
本年度复试工作拟分两批次进行,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于3月28日组织开展,调剂复试拟定于4月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将在我院官网(http://www.bgrimm.com/rlzy/yjsjy/index.htm)公开并按要求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复试小组专家由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工作经验的专业专家、导师和具有较高的科研素质和水平(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参加复试的专家和导师能廉洁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研究生部统一负责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做到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其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对复试小组人员进行培训,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复试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前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造假。入学时,对考生信息进行复查,对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者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1)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注重资格审查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采取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3)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4)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招生复试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复试录取期间,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还可根据实际需要对现场监察。根据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妥善处理好复试、录取环节争议,避免炒作,引发不稳定因素,保障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
四、复试录取办法
考生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工学A类基本要求。
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复试时间:3月28日上午(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复试地点:矿冶总院研发中心自动化所会议室
(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2号)
复试内容:为确保复试工作有效性,根据我院的学科特点,复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专业知识面试:由专家组结合考生报考方向及专业背景进行提问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所报专业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
(2)专业能力面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结合考生大学成绩,针对考生报考类别,主要考核科研创新思维/综合实践素质、学科前沿、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等;英语以对话为主,主要测试考生的听音辩义、日常交谈,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
综合能力面试:全面考核学生素质,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科研、社会实践和实际表现,事业心、责任心和协作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面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整体结束,面试小组进行综合评议,然后每位专家当场独立打分,最终取平均分。
复试考核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工作小组人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总分为100分:(1)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2)专业能力面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3)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权重:专业知识面试为30%;科研创新能力面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为55%;综合能力面试为15%。
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折算办法:
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50%。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
复试期间,我院将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与考生联系,有关复试相关信息(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均在我院官网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录取名单公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调剂工作办法
调剂信息公布:
根据一志愿考生录取情况,我院会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院官网公布生源需缺信息。
调剂政策: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考生需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4)我院接收的调剂考生,入学后与第一志愿考生享受相同的待遇。
(5)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可视为相同。
(6)调剂复试按照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实行差额复试。
调剂流程: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考生必须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完成正式调剂程序。
(2)确认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复试与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相同。
(3)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结合大学成绩以及我院的专业需求进行综合排名,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调剂组织:
本年度调剂工作预计3月31日-4月2日期间正式发布调剂信息及相关工作通知,并于4月份正式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六、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八、考生需提交的材料(材料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 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 2025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往届生还需交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 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5) 政治审查材料(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 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7) 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8) 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9) 考生简历及个人自述(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字数1000字左右,考生须签字);
(10) 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11) 请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务必提前将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并在复试前发送邮件到院招生工作邮箱及各专业复试小组秘书邮箱(现场复试时一并携带原件)。我院将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复试咨询及监督信息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招生咨询电话:010-63299831、010-63299048
监督电话: 010-63299044
招生工作邮箱:yanjiusheng@bgrimm.com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北京市市考试院研招办设立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研招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2025年3月24日